發布時間:2021-03-25 15:11:53 文章作者:geermo
防火防爆措施
1、防止火災和爆炸事故發生的根本措施:有效地控制易燃物和助燃物,消除點火能源。
2、使用易燃氣體、液體和粉塵后要馬上蓋嚴容器,防止它們泄漏到大氣中或者空氣進入容器中形成爆炸性混合物。
3、容積較大、沒有保護裝置的玻璃容器不能貯存易燃液體。
4、安裝通風排氣設備,使可燃物在室內達不到爆炸的濃度。
5、加熱易燃液體應盡量避免使用明火,可采用過熱水蒸氣或密封電爐及其他加熱設備載體加熱。設備應保證密封,房間有良好的通風。
6、實驗室嚴禁吸煙和攜帶火柴、打火機等火種。它們碰到可燃物質容易引起火災。
7、實驗室用的電熱板、電爐、烘箱、馬弗爐等放在木制臺面上時必須用耐火材料墊襯。
8、在有易燃易爆物的場所,避免使用鐵制工具;敲打工具、扳手,要使用銅鋁合金、鍍錫合金或其他在沖擊時不起火花的材料制造。
9、注意靜電摩擦產生的火花,容易成為可燃可爆物質的點火源。在有可燃可爆物質的場所要防止摩擦和沖擊。輸送氣體或液體的管道應定期進行耐壓試驗,防止破裂或接口松脫噴射起火。
10、普通電冰箱不能貯存苯、乙醚等易燃溶劑。
11、安全疏散設施包括安全出口,即疏散門、走道、樓梯、事故照明和排煙設施等。這些設施必須保證暢通,不得隨意堆放東西,更不能堆放易燃易爆物品。疏散門應向疏散方向開啟,要求在內部可隨時推動把手開門,門上禁止上鎖。
12、發生火災時接近燃燒區的人員不能太多,疏散出來的物質要放在火場的上風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