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9-09-13 17:10:39 文章作者:geermo
儀器設備管理上容易出現的失誤
通常獲證實驗室在儀器設備管理上容易出現的失誤或疏忽有以下幾種情況:
1、應當送檢或自行校準的儀器設備未按規定及時檢定校準或自校準;(如遺忘、疏忽,或應檢定多個項目的,實際檢定校準項目不全,或校準、測試證書所出具的量程范圍不符合檢測規范標準要求(不全或某些量程不夠))
2、未在儀器設備的顯要位置或明顯位置粘貼計量認證標識或填寫不規范、不全;
3、未按照規定程序步驟進行管理或未留下當時的證據(記錄、購貨合同、發票等);
4、在規定的記錄上未按照體系文件要求,由責任人親筆手簽姓名和日期(如姓名打印、無審核審批人簽字,僅有一人簽署驗收記錄等);
5、未逐臺建立儀器設備損壞、故障、改裝或修理記錄;
6、未填寫購入日期、啟用日期以及儀器設備目前的放置地點;
7、僅有本實驗室的自編號,未建立儀器設備出廠編號與實驗室自編號之間的對應追溯關系;
8、使用記錄和維護記錄混為一個;(使用記錄是在現場由使用人在儀器設備使用前后填寫其工作狀態,平時保存在儀器設備附近的桌(工作臺)面上或抽屜內。而維護記錄是按照規定維護頻次由維護人在進行維護之后由維護人或儀器設備管理員填寫實際發生的維護保養情況,保存在儀器設備檔案內。)
9、僅對需計量檢定的儀器設備進行維護并記錄,對其他輔助設備不進行維護記錄或只維護不記錄(亦即未對所有儀器設備進行正常維護);
10、對儀器設備非檢定證書的確認記錄,填寫信息不全或未說明確認的依據(即根據哪個檢測規范標準的條款要求作出可以確認的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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